一、基本情况
目前,三亚市电动两轮车保有量超高40万辆,电动两轮车成为市民群众出行的普遍交通工具。然而,电动两轮车停放具有较大随意性,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处理违规停放的电动两轮车欠缺柔性执法,直接扣车,事后也未通知车主,给市民群众带来了困扰。车辆所有者如打听到车辆因违停已被执法局拖走,就可前往执法局缴纳罚金,凭执法局文书到“扣没场”寻找自己的车辆;若没有及时打听到车辆被拖走的消息,则可能会报警说明车辆被盗,最终没找到车辆只能自认倒霉。
二、意见建议
(一)建立联动机制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与公安交警部门建立联动机制,对电动两轮车执法时,若严重影响消防安全且对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下,又联系不上车辆所有者,再对违停车辆予以拖车处理;如果车辆所有者在规定时间内到违停现场接受处罚的,就不必采取拖车处理。这样既可以及时通知车辆所有者,也可以在执法中发现黑车、套牌车。
(二)化“执法”为“服务”。在经常出现违法停车的路段或地方,说明市民群众有需要,执法部门应该想办法从源头上给予解决,重新规划电动两轮车的车位,将“执法”转化为“服务”,有利于三亚创建文明城市。
(吉阳区政协 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