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政协机关设置6个专门委员会和1个综合办事机构。
1.专门委员会。设置提案委员会、经济委员会、农业和农村委员会、社会法制和教科卫体委员会、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、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。
2.综合办事机构。设置办公室1个综合办事机构。办公室内设机关党委、研究室(挂委员联络室)、秘书科、人事科(老干部工作科)。
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
(1)根据市政协全会和常委会会议精神,组织本专委会委员开展政治协商、民主监督、参政议政工作。
(2)负责制定本委员会的年度、季度工作计划,并具体组织实施。
(3)认真贯彻新时代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方针、原则,继续做好建国前史料征集工作,重点做好新中国成立以来三亚重大历史事件、历史人物回忆资料和史料的撰写、《三亚文史》的征集、整理、研究、编辑、出版工作,发挥文史资料“存史、资政、团结、育人”的作用。
(4)密切同省政协对口部门的联系,加强同党史研究室、地方志办、文联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。
(5)围绕市委、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对文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,组织委员开展调研、视察、考察和协商活动,提出意见、建议,并撰写调研报告提交市政协常委会。
(6)负责做好本专委会的委员的联系、本专委会的培训工作和组织实施委员活动工作。
(7)主动接受省政协相关委员会的指导,做好全国政协和各地政协来我市考察调研的业务交流和接待工作。
(8)定期向市政协常委会、主席会议报告工作。
(9)承办市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工作。